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中、小、微企业。对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、零就业家庭成员、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、登记失业人员(新吸纳人员均需进行就业登记),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。可以申请以工代训补贴,具体如何操作小编已经为你整理好了,一起来看看吧!
(一)企业应登陆《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》(网址:https://ggfw.gdhrss.gov.cn/YCZG)录入企业信息。
注意事项:
1、单位社保编号从原来8位升级至12位,因此在原社保编号前加1103,如遇社保编号是英文字母开头的,就把英文字母去掉,只需要输入“1103+社保编号的数字”即可;
2、可一次申请符合条件的6个月、又可按月多次申请;
3、务必核对申报系统上企业的基本信息,如企业名称、注册地址、法人名称等,有误的请修改系统信息。
(二)按模版导入在参人员名册
注意事项:
1、导入模版在申报系统下载;
2、按模版格式填写内容;
3、户口所在地(行政区划代码见“字典”工作表)一般默认身份证号前六位为行政区划代码,代码必须在字典库内,港澳台地区的申报系统现正调整中、外籍人员暂不能申请;
4、导入模版上限500人/次,超出需分批导入。
(三)按各类申领条件上传材料
1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、文化旅游、交通运输、批发零售的大型企业上传材料:
(1)《营业执照》副本扫描件;
(2)社会保险费分险种申报汇总表(在税务部门下载2020年5-6月任意一个月);
(3)银行帐户信息证明;
2、对受疫情影响,企业当月增值税指标比2019年同期下降70%及以上的中小微企业上传材料:
(1)2021年符合下降70%及以上条件的月份(或季度)和2019年同期月份(或季度)税款所属时间的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》(在税务部门下载);
(2)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。
3、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、零就业家庭成员、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、登记失业人员的中小微企业上传材料:
(1)新吸纳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上传毕业证;
(2)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中小微企业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,如就业困难人员由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,企业无需提供该项材料;
(3)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;
(四)人社部门审核了的以工代训申请后企业需提交纸质的材料;
1、已加盖公章的《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》一式二份;(在申报系统下载、打印)
2、已加盖公章的《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花名册》一式一份;(在申报系统下载、打印)
3、已加盖公章的在系统上传的资料各一份;
4、企业申请事项系统状态为“公示中”,上述材料在2-3个工作日内送到企业对接工作人员手上(地址:逢源路宝源中约30号302室,邮政编码:510150);
(五)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受理单位:荔湾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(简称:区职建中心)受理地址:荔湾区逢源路宝源中约30号302室。微信公众号:荔湾职建,咨询电话:81376631、81378293。
(六)企业在2021年9月15日前系统申报以工代训补贴,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,可在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支付。